海南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
儋州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社会各界媒体人士:
您们好!
我是刘兆然,男,汉族,现年71岁,是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石室村委会富豪村村民,没男没女没老婆,五保户.
我是1964年从广东揭西迁到那大镇石室村委会富豪村入户社员,由生产队按排居住,当时,我任生产队记工员.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冲击,
把我押回原籍,广东省揭西县.1986年落实党的政策对文化大革命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我得到政府的平反.于1986年回到石室富豪村.由于1983年石室大队的土地橡胶房屋分配完毕,所以、我本人在石屋富豪村没有分得到土地橡胶和房室.变成一无所有!
本人是孤身一人,没有经济来源,年晚多病,生活很度困难.2009年间政府了解实际并批准我为五保户家庭.而今没有房子.现租房住在儋州市建设路后港13号,即市交通局旁边.每月领取350元五保户补助金、每月我在外面祖房押金50元.象我这样经济生活真是杯水车薪!
在1994年,我也交了海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费(登记证).在以从十八大以来,2013年换届迭举中,石屋迭举委员会不公布我的姓名,不准我领选民证.他们为什么要剥夺我的公民权?!我又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一条列?!石屋富豪选区负责人范亚正、我的委托人范振裕、可以调查事实真相.
从此之后,村委会一直把我当成外人看待.把我不是石屋村民看待一直到今.就连我五保户的名单也没有公布.这是不是剥夺我的公民权?!也可以去村委会公布栏上看一看就知道事实与真相!更严重的事情:我五年来领过,过年过节民政补助的大米一包、款200元,2013年民政一点补助东西都没有得领过!我把这些情况反映给镇府申诉过,镇府也没有办法解决,说一切事情由村委会解决,这叫我七十多岁五保户老人呼天天无应、叫地地无回!这难到是村委会领导了镇府吗?!
从1986年落实政策后至今27年,我向村委会和镇政府反映并申请一直不肯给我地建房住宿,现今恳求请镇政府、村委会帮助我解决住房问题!感到党的关怀和温暧,让我能安度晚年.谢谢!
此致
申诉人刘兆然
13278989238转
20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