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妇联获悉,经市委批准,儋州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于12月9日至10日在那大召开,会期2天。会议将认真总结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绩,明确新形势下全市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市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
据了解,在过去的十年,我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特别是在妇女儿童发展环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领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以及推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来,市妇联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妇联组织、 “十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此外,还涌现出了“亚洲女性创业之星”、“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吴锦菊、“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黄海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洪燕、“全国三八红旗手”黄桂妹、“全国先进工作者”郑玉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麦秀梅、“全国最美乡村教师”王金花等一批先进典型及“全国妇联组织基层建设示范镇”那大镇、“全国巾帼文明岗”市妇幼保健院等先进集体及一批全国性先进个人和组织。(记者郑云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