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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元旦前产生违法记录仍按原标准记分

  • \(^o^)/~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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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2/28 9:24:09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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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新部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法规改变,日前,海南省交警总队就市民较为关注的相关问题作出解读。新部令实施后,元旦前产生且未处理的违法记录仍按原标准记分,抢黄灯行为将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明年元旦前产生且未处理违法记录按原标准记分 

  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123号令实施后处理的,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的记分标准记分。1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新部令实施前,科目二合格项目免重考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者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明年元旦前核发的有效驾照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为3年 

  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二年调整为三年。至于今年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驾考又恰逢元旦前失效的,是否可以按照新部令进行有效期延长呢?对此,海南省交警总队表示,此情况该队已经向公安部反馈,预计近期将得到相关答复,届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部令”相关条款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或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的,一次记12分。 

  小汽车驾驶技能考试,将抽取至少20%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驾考将在实际道路考试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准驾车型将被降级。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车辆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 

  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 蓝色的幸福
  • 发表于:2012/12/28 9:45:20
  • 来自:海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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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123是什么?
  
  • 女人帮あ
  • 发表于:2012/12/28 10:04:33
  • 来自:海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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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朋友们要仔细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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