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转贴]明年起 海南违规行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可直接查扣

  • 小维
楼主回复
  • 阅读:2636
  • 回复:15
  • 发表于:2011/12/5 10:39:46
  • 来自:海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儋州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省公路管理局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开始施行。该项法规对于超限超载车辆规定了更为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违规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公路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同时,对于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辆,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查到超载超限车辆时,将可以直接扣押财物。这一规定使公路执法人员在治超时可以直接查扣车辆。“这在以前是没有的。”省公路局路政科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查获超载车时,为了不影响交通,只能将车辆引导到车队,而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超载车辆增多,给我省公路带来了严重损害。据统计,近3年超限超载车辆对我省公路和桥梁造成的损失估算为3亿多元,平均每年损失1亿多元。
  据这位工作人员反映,近期发现一些司机在申请运输方式时,不再填写汽车运输,而是改用专用管道,或者火车运输。这样一来就减轻了对公路的损害。
  在宣传活动中,路政人员除了向过往市民介绍将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外,再次向市民宣传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是禁止的。同时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 微微
  • 发表于:2011/12/5 15:42:52
  • 来自:海南
  1. 8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好啊。。。
    就是要做点制度出来。。
    在牌上经常都看到禁止超载!!但是一样还是有超载的~~是罚的不够重么?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