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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儋州31家拆迁户亟盼住上安置房

  • 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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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5/13 22:02:13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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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31家拆迁户

亟盼住上安置房
   
 ●当地有关部门与拆迁户签订安置协议却一直没有落实
 ●住建局:不太清楚相关情况;那大镇政府:责任不在镇里
   
  核心提示
   
   这是一桩令31户拆迁户进退两难的事情:为了配合儋州市那大镇城北新区的规划建设,31户居民拆除了生活数十年的房屋,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然后等着入住政府有关部门兴建的安置房。可过渡安置期早已过去,这些“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户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憧憬的安置房至今仍没有动工兴建。
   目前,这31户四处“打游击”的拆迁户心急如焚:飞鸟尚有窝,我们什么时候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无房居住
  一家四代人租房住遭驱赶
   
   昨日,在儋州市那大镇前进农场(镇办农场)新建队,尽管还是上午9时许,但炽热的太阳已经炙烤着87岁老人吕义新的“家”。这是一处于今年农历正月初八搭建完成、正月十二日搬进居住的简易新家——空心水泥砖垒砌的墙体、青瓦叠盖的屋顶,水泥沙浆硬化的凹凸地板。而在一年前,吕义新老人一家居住了数十年的房屋就在这处简易房子所在地。
   与吕义新老人一起居住在这里的,还有他因病卧床多年的85岁老伴肖秀英,以及大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和6个月大的曾孙。因为天气太热,吕义新的大儿媳张珍玉抱着热得哭闹不安的孙子,不停地用扇子给他扇风。卧病在床的肖秀英阿躺在另外一间屋子里,一动也不动。
   张珍玉告诉记者,自从去年3月份原来的房子被拆后,他们一家就在那大城区四处租房子住。因为婆婆的病,一家数口先后搬了3次家。“她常年卧床不起,房东怕老人在出租屋里有个三长两短,不肯继续租房子给我们住,把我们赶了出来。”张珍玉说这话时一副黯然神伤的表情。
   吕义新是前进农场的职工,从上个世纪60年代初就在儋州新建文化广场对面的新建队居住生活。儋州市那大城区规划建设城北新区,吕义新老人的家刚好是该儋州市“一号工程”的被拆迁对象。去年3月份,与当地其他拆迁户一样,吕义新家的房屋在挖掘机的轰隆声中应声而倒下。
   
  搭茅草棚
  一拆迁户称要“坚守家园”
   
   在吕义新家简易房子附近,有一处人字形的茅草棚。在茅草棚里,搭着一张床和铺盖,以及简易的生活用品。该茅草棚是前进农场新建队49岁居民王海欧的“家”。
   10多天前,王海欧将“家”从亲戚家搬回这里——自己被拆房屋的旧址上。在这块100多平方米的原宅基地上,一棵菠萝蜜树树干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果子,另一棵老荔枝树的枝头也结满了荔枝,有些果实掉到了地上。“这就是我们原来的家,两棵果树所在的位置就是我家以前的院子。”王海欧手持一个竹水烟筒,站在茅草棚前,若有所思地对记者说,“亲戚家的房子太热,我10多天前就搬回到这里居住。”王海欧表示,除了这个地方比较凉快外,他搭茅草棚还有“坚守家园”的一层意思,“他们没有给我们房子住,我只有这样了。像我们这样生活在城市周边的居民,没有固定收入,哪能买得起房子?”王海欧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形容为“无家可归”。
   吕义新和王海欧等居民原来的家所在位置及附近的地,被利用来建设儋州市干部职工小区项目,并被称为儋州市“一号工程”。按照儋州市2008年底至2009年初的相关规定,儋州市有关部门将对拆迁户进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并相继出台了相关补偿安置办法。
   
  按照协议
   
   31户拆迁户
  应获安置房
   2009年2月27日,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拆迁户下发了“房屋拆迁通知”。吕义新、王海欧等30多户居民属于本次房屋拆迁的被拆迁对象。
   据了解,在2008年12月16日,儋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关于印发儋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该通知对房屋拆迁的期限、补偿安置方式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2009年2月18日,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出台儋房(2009)005号文件——《儋州市干部职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记者在这份方案上见到,儋州市干部职工住宅小区位于那大海昌路、国盛路北侧(现儋州市文化广场附近),共计996.714亩。这份方案十分详细地载明被拆迁范围、安置对象、安置人口、拆迁户过渡期限与临时过渡方式、安置方式及补偿标准等,还对拆迁户提前拆迁的奖励、子女上学教育补贴等标准做了详细的“数据化”规定。
   而如今看来,拆迁户们最关心的是“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问题。在上述“方案”中,拆迁户可以宅基地产权调换安置房或获得货币补偿。在新建队30多户拆迁户中,有几户选择了获得货币补偿的办式,31户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按照各自的宅基地产权面积,依据相关置换比例而获得相应面积的安置房。政府部门与拆迁户签下了相关安置协议。
   
   
  拆迁户称
  过了一年安置房未动工兴建
   
   去年3月,儋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拆迁户们签下了相关安置协议后,整个房屋拆迁工作显得还算顺利。当地政府部门给拆迁户发放相应的过渡安置费,过渡期从2009年3月3日至12月3日,共9个月。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了,安置房9个月后就可以盖好,拆迁户将按照抽签的方式领取房子。”一位拆迁户告诉记者,他们拿着相应的过渡安置费,有些到市区租房住,有些投靠亲友,憧憬着尽快住进新建的安置房。但是,9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期过去了,安置房却连影子都没看到。另一位拆迁户称,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划,拆迁户的安置区初步选址在那大镇前进农场场部266亩用地的范围内。
   “一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去现场看了看,发现那里根本就没有动工建房。”拆迁户王先生说,“退一万步讲,既然安置房没有盖,那有关部门就应继续给我们发放过渡安置费,但是有关部门对9个月后的过渡安置费没有任何说法。”31户拆迁户之后无数次找政府有关部门,但没有人对此进行解释或给个合理的说法。于是,无房居住的吕义新一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向亲戚借了1万元钱,将自己原房屋的旧址平整,并在上面盖起了简易房子。其他的拆迁户也感到忧心忡忡,纷纷表示要回到自己原来房子的旧址上盖房居住。
   
  儋州住建局
   
  不太清楚安置房相关情况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前往儋州市住建局了解情况。该局有关领导要么不愿意接收采访,要么称对此不太清楚,将“皮球”踢给了其他部门。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儋州市住建局。走出六楼的电梯,记者恰好碰到了该局一名姓钟的副局长。该副局长不接受记者的采访,然后转身快步朝楼梯口走去。记者随后找到了该局一名李姓负责人,他让记者去找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记者找到办公室一负责人后,他表示这件事情他不太清楚,局长也是新调来的,对此情况也不清楚。办公室的负责人建议记者去找那大镇政府,或者市房管局原局长。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儋州市住建局周局长,周局长称正在开会。
   
  那大镇政府
   
  安置小区业主至今未确定
   
   记者获悉,原儋州市房管局局长已经调到其他单位任职。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了那大镇政府。那大镇党委陈书记与该镇陈副镇长分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问题并不是出在镇里,而是上级政府部门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他们介绍说,拆迁户的安置房什么时候能盖起来,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从去年3月份开始,那大镇政府就安置房的相关问题,先后4次向儋州市政府打报告,但至今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复。“去年12月份,我们就拆迁户安置房的问题向市政府再次打报告,但没有得到回复。”陈副镇长说,现在的问题难点是,安置小区的业主不知道是谁。
   “去年,我们用最快的速度丈量了安置区的土地,但被征用的土地补偿金迟迟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被征用的土地依然在农民的手中。”陈副镇长说,那大镇政府给市政府打报告,也就是关于明确安置小区建设的业主是谁,“如果明确让我们镇里来负责,我们肯定有相关的办法。”那大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拆迁户的安置房没有动工兴建,责任不在镇里。
   陈书记表示,他们对此也很着急,拆迁户已经多次到镇里反映相关情况,“他们是我们镇的老百姓,我们也想让他们尽快住上安置房。”陈副镇长说,不仅仅要解决好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问题,还要解决好这些居民的就业问题。
   据悉,在原计划准备兴建儋州市干部职工小区的那块土地上,如今竟然建起一个名为“××雅苑”的房产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