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南储户称10万元存款被盗取,状告建设银行”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在一审败诉之后,储户符先生提起了二审诉讼,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4日上午,诉讼双方再次对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回答了法官的问题,储户坚持银行应付存款被盗取的责任,而银行方面则表示不应对此事负责。
最终,储户代理人表示同意进行调解,而银行方面代理人则需要征求银行方面的意见,庭审告一段落,未作宣判。书记员表示,目前要等银行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节,法庭则会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合议、宣判。
据了解,储户符先生是儋州市电信部门的一名技术维护员,2005年12月,他到建设银行海口美舍河支行开立账户。工作几年来,符先生勤俭节约,在建设银行存下了10万元,准备用作购房。
去年11月23日下午6点左右,符先生到建行海口海甸支行二东路的自助大厅取款,他先用储蓄卡刷开自助大厅的玻璃门,在ATM机上按照正常流程取了500元现金,同时,他也看到卡内的余额还有100067.70元。12月2日下午3点左右,符先生到建设银行儋州市军屯营业部查询一笔钱是否到帐,这时才发现卡上的10万元已于11月24日、25日分八次被他人转帐或者现金提取,卡内余额仅仅剩下45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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