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网上飞来“艳遇"谁知结果如此

  • 法律男孩
楼主回复
  • 阅读:1430
  • 回复:2
  • 发表于:2009/10/24 7:54:25
  • 来自:海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儋州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本以为会是一场“艳遇”,没想到来到宾馆后,竟是一场殴打和抢劫。9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少年抢劫案。
几个无所事事的人经常聚在一起上网,吃喝。2009年3月9日,超超、小北、强仔、贝贝(女)、蝈蝈、小鹏在孙八寨腾飞网吧上网,小涛(另案处理)找到他们说没钱了,要弄点钱花花,几个人和小涛一起商量说叫贝贝从网上骗一个男的开房间,然后以捉奸的名义打他,逼他拿钱。后来,超超将强仔和小北叫来,四个人又商量了一下,然后超超和小涛将此事告诉了贝贝,让她开好房间后发信息给自己,并给蝈蝈和小鹏也说了,他们都同意了。然后贝贝开始在网上寻找一个合适人选,她突然想到和她经常一起玩“劲舞团”的一个网友小志。在贝贝和小志的接触过程中,贝贝从小志的话中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好感和家里挺有钱的,贝贝就决定约小志出来。
2009年3月9日凌晨3时许,贝贝在网上找到小志,告诉小志说自己喝多了,想让小志来陪她,并告诉小志她在某都市村庄的小宾馆开了房间等他。小志听了之后就按约定来到某都市村庄的小宾馆,看到贝贝在床上看电视。贝贝见他来了,就去了洗手间。贝贝在洗手间内给超超发了短信,告诉了超超所开宾馆名称及房间号。随后超超带领小涛、小北、强仔、蝈蝈、小鹏赶到,并以小志欺负其女朋友为由,用皮带、板凳等对小志进行殴打,并逼迫小志拿钱“私了”。因嫌小志带的钱少,七人就带小志去银行取钱。在去取钱的路上,为防止小志逃跑,小鹏用砖头将小志的头部砸伤,小涛则威胁让小志老实些,否则还要对其殴打。后小涛将小志的银行卡强行拿走,并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小涛、超超、小北带着小志强行取了4000元钱。取钱后,他们将小志放走并威胁小志不准报警,否则会找人打死他。
小志被他们放走后,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接报警后,于2009年3月20日,在本市金水区某都市村庄村口将超超、小北抓获,在金水区某都市村庄小旅社309房间将贝贝、蝈蝈强仔抓获,2009年4月7日,在本市二七区孙某都市村庄内的网吧将小鹏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小志的头部创口累计长为7.3cm,创缘不整,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案发后,上述六被告人及同案犯小涛已分别向被害人退还赃款572元,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未达成协议。
另查明,被告人小北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北、超超、强仔 贝贝、蝈蝈、小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小北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贝贝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小北、超超、强仔、贝贝、蝈蝈、小鹏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诉,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小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元;撤销前罪所判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超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强仔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蝈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小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贝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 清风侠
  • 发表于:2009/10/26 10:00:45
  • 来自:海南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社会环境复杂,请各位洁身自好。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