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儋州在线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儋州市商务局办事指南

儋州市商务局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儋州在线 发布时间:2009/7/11

儋州市商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3、负责成品油市场、畜禽屠宰、酒类流通、拍卖、租赁、典当、再生资源、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等特殊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餐饮、住宿、洗染、摄影等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应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5、制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6、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本市口岸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制定本市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口岸单位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管和查验,对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赋予本市的对越边贸政策,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9、负责对所属事、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正科)。设主任1名,副科长(科员或办事员)1名,工勤人员1名。
2、市场运行管理科(正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科员)1名。
3、市场体系建设科(正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科员)1名。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正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科员)1名。
5、边贸管理科(正科)。设科长1名。
三、岗位设置与职责
1、局长岗位职责:负责商务局全面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及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审批,审核签发局重要文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中心工作。
2、分管行政副局长岗位职责: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工、机关行政事务及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行政事务及支部工作;负责商务系统人事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创建、普法与综治、人口与计生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分管业务副局长岗位职责: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全市内外贸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归口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研究制定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制定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全市商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对越边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公室职责: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办公自动化、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以及市委、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1)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拟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节日值班、公务接待等机关日常事务;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秘书后勤岗位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电运转、机要保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商务局网站维护、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工会、人口与计生、老干部管理工作。
(3)驾驶员岗位职责:负责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和驾驶。
5、市场运行管理科职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指导报废汽车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农贸市场、租赁、酒类、直销、旧货及汽车交易等流通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按行业归口对各社团业务活动进行日常指导;负责指导内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工作;按照有关条例法规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国有商贸企业的改革,包括转让资产、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等工作。
(1)科长岗位职责:负责市场运行管理科全面工作;研究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等各类整治行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场管理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品牌建设、质量兴省、活禽储备、家电下乡、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等;负责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餐饮住宿、零售业、成品油、典当拍卖、洗染业、商业特许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群众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督促整治或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体系建设科职责:拟订本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地方法规、规章,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按行业归口对各社团业务活动进行日常指导。负责拟订全市商贸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科长岗位职责:负责市场体系建设科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市场体系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内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等;负责安全生产等;负责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建设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工作;负责国内流通服务业规划、标准、政策;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负责"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简报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职责:对全市外贸行业实施行业指导;负责各类企业对外经贸经营资格的审核;指导进出口市场开拓,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我市境内和赴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有关世界贸易组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
(1)科长岗位职责:负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全面工作;执行国家吸收外资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规章和出口管制工作;指导和执行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的审核、年检和管理;负责组织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全市外资行业实施行业指导,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外贸管理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工作;审核本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和年审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的总体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和省商务厅报送有关动态;指导外经贸财务会计和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边贸管理科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全市对越南边境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具体负责研究和提出我市边境贸易发展政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边境贸易企业的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与边境贸易有关的境内外会展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导我市边贸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边境贸易发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三、办事指南(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窗口公布情况为准)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有关业务科室及局领导审查;
3、审查合格且符合规划,报市政府批准授牌。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办者申请报告;
2、屠宰厂(场)设计图纸及建设实施方案;
3、屠宰管理方案。(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收费明细:无收费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审》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有关业务科室审查;
3、局领导签署初审意见;
4、由市商务局统一送省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海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审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
5、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6、燃油经营许可证副本(经营柴油不需提供);
7、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8、企业制订的有关管理制度;
9、年审自查文字材料。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变更《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
4、批准证书 ;
5、营业执照副本;
6、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
7、补充合同、章程(如合同主体已变更,则合营各方应签订新的合同、章程);
8、统计报表证明书;
9、减少注册资本须提供省级报刊三次公告及最近审计报告;
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品》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局领导签署初审意见;
3、申报企业(人)凭市商务局初审意见、到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进口物品申请表;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批准证书(复印件);
6、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7、统计报表证明书;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办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局领导签署初审意见;
3、申报企业(人)凭市商务局初审意见;
4、到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4、批准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7、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
8、进出口加工贸易合同;
9、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变更《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合资、合作企业提供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4、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5、批准证书;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8、补充合同、章程(如合同主体已变更,则合营各方应签订新的合同、章程);
9、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变更《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4、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地址》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变更《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4、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
7、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国内分支机构》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批准证件》;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处: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4、批准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7、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补发批准证书》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市商务局领导签署初审意见;
4、申报单位(人)凭市商务局初审意见上报省商务厅审批补发《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2、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原件和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统计报表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6、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8、《海南日报》遗失作废声明;
9、申请补发批准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如有特殊困难,经同意可由其出具委托书;
10、申办人员的身份证;
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审查合格,由市商务局领导签名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统计登记证明;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设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外国企业须先委托海南省外商企业服务总公司或海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作为承办单位,由其代向省商务厅报批;
2、国内人员任常驻代表的,须向海南省外商企业服务总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3、港澳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办理的,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承办单位函;
2、外国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常驻机构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附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一式二份);
3、外国企业所在国或地区出具的有关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委派书和有关人员身份证明;
6、常驻代表个人简历;
7、常驻代表机构办公地址证明。
◆《延长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由申报单位(人)直接向省商务厅报批;
2、如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办理的,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承办单位函;
2、延期申请并附上延期申请表;
3、机构近三年活动情况报告;
4、境外企业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5、金融机构出具的近期资本信用证明;
6、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原件;
7、海南省工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复印件);
8、办公地址证明;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常驻代表》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由申报单位(人)直接向省商务厅报批;
2、如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办理的,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新任代表委派书;
4、新任代表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批准证书》(复印件);
6、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7、原承办单位的代办函。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资企业章程(设立)》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投资总额800万美元以上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投资总额8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表一式二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名);
2、投资者或授权委托签署的企业章程;
3、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及手签;
4、外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投资者在境外的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或个人有效身份证;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7、申领《批准证书》时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表。
收费明细:无收费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设立)》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投资总额800万美元以上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投资总额8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中方);
2、投资各方签名盖章的合同、章程;
3、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及手签;
4、合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和外方投资者境外注册登记证明或个人投资者身份证;
6、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7、申领《批准证书》时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表。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有关批准证件;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商务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及公证文件;
4、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5、批准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8、补充合同∕章程(如合同已变更,则合营各方应签订新的合同、章程);
9、统计报表证明书(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服务详细资料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齐全,市商务局窗口受理;
2、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审查;
3 、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省商务厅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作初审意见,由申报单位(人)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设立原批准机关是市商务局的由市商务局审批,由申报单位(人)凭审批文件到省商务厅申领变更《批准证书》;
5、申报单位(人)需要市商务局协助到省厅商务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可派员服务,费用由申报单位(人)支付。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
4、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副本;
6、验资报告和近期审计报告;
7、补充合同、章程(如合同主体已变更,则合营各方应签署新的合同、章程);
8、统计报表证明书;
9、委派书及公证文件;
10、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手签;
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明细:无收费
电话:0898-23325758 传真:0898-23325758 邮箱:Poche2366#qq.com
地址:儋州市蓝洋北路鼎尚广场互联网产业城A区二楼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25758 邮编:571700
Copyright © 2004-2024 儋州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琼ICP备09000883号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