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儋州在线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事指南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儋州在线 发布时间:2009/7/11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儋州市公安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副科级)),主要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与驾驶员进行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设置等工作。
办事指南:(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窗口公布情况为准)
一、联系电话
大队办公室:23325432 传真:23325432
交通事故报警:122
交通事故处理:23322048
车辆驾驶证业务查询:36958077

二、车管业务办理指南
◆《机动车申请注册登记》须知
注册登记须知提交的证明、凭证:
1、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厉凭证(机动车销售发票);
4、国产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6、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机动车发动机、车辆识别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各两份。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录入信息、打印受理凭证)→牌证受理岗(复核车辆手续、选号)→收费岗(收费)→牌证受理岗(发牌、检验合格标志)→大院上牌、照相→牌证受理岗(制证、发证)→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内部传递:业务领导岗(审核审批车辆手续)] →档案受理岗(复核内档)
办理时限:自受理1日内办结
重要提示:
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补、换领号牌、行驶证》须知
补换领号牌、行驶证规定:
1、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3、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4、补发、换发号牌或行驶证后,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业务流程:
牌证管理岗(录人信息、打印受理凭证)→收费岗(收费)→牌证管理岗(打印证件、发放号牌或行驶证)→(内部传递:档案管理岗(归档))
办理时限:
1、补发、换发号牌: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补发、换发行驶证: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重要提示: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破损应及时申请补发、换发.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3、机动车使用年限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不予办理补发、换发
4、如上述规定有变动,以车辆管理所公布的为准
◆《驾驶人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业务办理》须知
(一)、体检业务
所需资料:
1、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受理岗
(二)、换证业务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有本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以上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原机动车驾驶证
5、白色背景免冠彩色正面一寸相片4张
6、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受理岗→领号岗→收费岗→档案岗→受理岗→档案岗
◆《车管业务收费指南》须知
1、摩托车入户费:95元
2、驾驶证工本费:10元
三、交通事故处理指南:
1、未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可自行协商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二)造成人员轻微伤,但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三)财产损失较大的
(四)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应当报警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大队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发生事故财产损失事故不足3千元当事人自行处理
1、达成协议,到保险公司索赔。
2、达成协议,事后报警,不受理。
3、事后报警,无法查证事实的,受理后告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事故财产损失事故不足3万元的受理后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1、当场调解
(1)达成协议结案
(2)未达成协议提交法院审理
2、不调解由法院审理
(三)发生事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伤亡事故)、(死亡事故)这三种事故处理流程是一致的
受理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1、(五日内委托)检验鉴定→(20日内)结论(注:如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延长十日作出结论。)→(2日内)送达→无异议(取车)→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罚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人:
(1)调解达成协议的结案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终结结案→法院审理
(3)调解达成协议未履行→法院审理
(4)不调解提交法院审理
2、无检验鉴定→(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刑事立案→移送检察院起诉,或处罚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人:
(1)调解达成协议的结案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终结结案→法院审理
(3)调解达成协议未履行→法院审理
(4)不调解提交法院审理
说明:
1、检验鉴定在20日内不能完成的,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可延长10日。延长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的,可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延长。
2、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一次为限
3、对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未破的,经当事人申请,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可就查证的相关交通事故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电话:0898-23325758 传真:0898-23325758 邮箱:Poche2366#qq.com
地址:儋州市蓝洋北路鼎尚广场互联网产业城A区二楼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25758 邮编:571700
Copyright © 2004-2024 儋州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琼ICP备09000883号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
""